重组白细胞介素-15 与检查点抑制剂 Nivolumab 和 Ipilimumab 联合治疗难治性癌症患者

计划状态

招聘

阶段

第 1 阶段

允许先接受免疫治疗

CRC 指导的试验

没有

药物

伊匹单抗、Nivolumab、rhIL-15、Opdivo、Yervoy

标签

MSI-H/ MMRd、MSS/ MMRp

评论

其目的是(非特异性地)增加对肿瘤的先天性免疫反应,并引发适应性反应。"IL-15药物可激活免疫系统。药物nivolumab[Opdivo,抗PD-1]和ipilimumab[Yervoy,抗CTLA-4]可以疏通免疫细胞。这两种药物合用可使免疫细胞识别并攻击癌细胞,从而使肿瘤缩小。

收治不可测量(可评估)的疾病。

地点 位置状态
美国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临床中心
马里兰州贝塞斯达 20892
招聘

联系方式

Ashley B Bruns
联系
(240) 858-3162 ashley.bruns@nih.gov
吉卜兰-艾哈迈德医学博士
联系
(240) 781-3320 jibran.ahmed@nih.gov

纳入标准

* 纳入标准:

受试者必须是经组织学证实的转移性实体瘤恶性肿瘤或无法治愈的难治性癌症,或没有已知的可提高生存率的措施或治疗方法(由受试者或研究医师定义)。我们鼓励肿瘤可安全活检的受试者参加。

受试者必须有可评估或可测量的疾病,其定义是大于或等于 1 个病灶,且能在大于或等于 1 个维度(非结节性病灶记录最长直径,结节性病灶记录短轴)准确测量出大于或等于 20 毫米的常规技术病灶,或大于或等于 10 毫米的螺旋计算机断层扫描(CT)病灶。

受试者必须已从之前超过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短者为准)的化疗或生物疗法的毒性中恢复至小于或等于 1 级 NCI 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或稳定。

因任何癌症接受双膦酸盐/denosumab 治疗或因前列腺癌接受激素治疗的受试者可继续接受这种治疗。但是,前列腺癌受试者必须确诊为转移性疾病,且在接受激素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或拒绝或不能耐受激素治疗。

年龄大于或等于 18 岁。

ECOG 表現狀態小於或等於 2(Karnofsky 或 Lansky 大於或等於 70%。

受试者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必须正常,定义如下:

* 白细胞大于或等于 2,000 个/mm^3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大于或等于 1,500/mm^3
* 血小板大于或等于 100,000 个/mm^3
* 总胆红素小于或等于 1.5 倍机构正常值上限 (ULN)
* AST/ALT 小于或等于机构正常值上限 (ULN) 的 1.5 倍,或如有肝转移,则小于或等于 ULN 的 2.5 倍
* 血清肌酐小于或等于机构 ULN 的 1.5 倍,或对于血清肌酐水平高于机构正常值 1.5 倍的受试者,肌酐清除率大于或等于 50 mL/min/1.73 m2
* 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证据的患者,HBV 病毒载量必须在抑制治疗后检测不到(如有必要)。
* 有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史的患者必须已接受治疗并治愈。对于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的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如果其丙型肝炎病毒载量检测不到,则符合条件。

患有非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瘤的受试者符合条件。非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瘤的定义是:在成功进行脑转移瘤的明确治疗(手术切除、全脑照射、立体定向放射治疗或这些方法的组合)后无脑转移瘤症状,且在完成治疗至少 1 个月后,磁共振成像(MRI)扫描的影像学表现稳定或有所改善。

受试者可能曾在接受本试验中使用的 3 种药物之一的治疗或其他检查点抑制剂的治疗后出现进展,只要他们已从之前的毒性中恢复过来即可。如果受试者之前曾接受过本试验中使用的 3 种药物中任何 2 种药物的联合治疗并取得进展,则仅有资格加入三联队列。

ipilimumab、nivolumab和rhIL-15对发育中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因此,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开始前、研究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药后至少 5 个月(女性)和 7 个月(男性)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激素或屏障避孕法;禁欲)。如果女性或其伴侣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怀孕或怀疑自己怀孕,应立即告知主治医生。

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如果是在研究的扩展阶段,愿意为研究目的提供血液和活检样本。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受试者在 C1D1 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细胞毒性疗法、免疫疗法、大手术、抗肿瘤疫苗或单克隆抗体(对于抗 CTLA-4 或抗 PD1/PD-L1 等检查点抑制剂以及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 C,则为 6 周前)。受试者在 C1D1 前 2 周内不得接受过放疗。受试者在之前接受一种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期间出现过大于或等于3级的irAE(不包括内分泌病),则不得参加试验;出现过1级或2级irAE(包括严重AE)但已缓解至1级的受试者可由PI酌情决定是否参加试验。

患有原发性脑癌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瘤的受试者应排除在本临床试验之外,因为他们的预后较差,而且往往会出现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从而影响对神经系统和其他不良事件的评估。

与本试验中任何药物的化学或生物成分相似的化合物引起的过敏反应史。

同时接受抗癌治疗(包括其他研究用药),乳腺癌或前列腺癌激素治疗除外。曾接受过其他癌症治疗且无病时间少于一年的患者除外。

不受控制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认知障碍、活动性药物滥用或精神疾病/社会状况,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会妨碍安全治疗或知情同意的能力,并限制对研究要求的遵守。

在治疗期间无法或拒绝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由于没有关于胎儿或新生儿风险的重要临床前信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将被排除在本试验之外。

有记录的 HIV 感染或血清学阳性。由于 rhIL-15 治疗会刺激受试者的免疫系统攻击肿瘤,而感染 HIV 的受试者免疫系统存在缺陷,因此这种治疗的获益可能性要小得多,因此这些受试者不符合本试验的资格。

有严重哮喘病史(有轻微哮喘病史且正在使用或可转用非皮质类固醇的受试者

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方案符合条件)。

应排除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可能影响重要器官功能或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包括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允许使用吸入性皮质类固醇。

NCT ID

NCT03388632

添加审判日期

2018-01-03

更新日期

2025-03-25